主旨: | 本府委請吉安國中辦理「花蓮縣113學年度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教學專業培訓班暨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及一般民眾換證實施計畫」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11943號函暨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 |
二、 | 依據教育部113 年 10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350A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函辦理。 |
三、 | 原住民族語認證教學專業培訓班因師資安排中,老師換證不受影響,後續另發文公告時間及課表。 |
四、 | 旨案聯絡人:吉安國中教務主任黃懷萱 聯絡電話:03-8523136-102/0918-175733 E-mail: shiuan1030@hotmail.com |
五、 | 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通過培訓人員之證書因製作程序於114年6月底前發送。 |
今天: | ![]() ![]() ![]() ![]() |
本週: | ![]() ![]() ![]() ![]() ![]() |
本月: | ![]() ![]() ![]() ![]() ![]() |
總計: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