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12月8日府教學字第1060234247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78506B號函辦理。
(二)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訂於107年3月4日(星期日)舉行。
(三)旨揭檢定考試簡章將於本(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公告於該檢定考試網站(https://tqa.ntue.edu.tw),另基於確保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公平性、試題品質及試務安全考量等,自107年度起需收回考試試題題本,考後僅公布範例試題,不公布考試試題,請符合資格之應考人,注意考試報名相關規定事項。
|
|
今天: | |
本週: | |
本月: | |
總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