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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本要點第2點(含擬予獎懲用語及代碼),業經銓敘部於民國115年10月30日以部銓三字第115603082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
二、本要點第2點(含擬予獎懲用語及代碼)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 /人事法規/法規動態/銓審司項下;另銓敘部亦已彙整「各機關考績等次試算範例及相關表件」並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考績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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