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前於114年6月9日辦理114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嗣經盤整各族群之歲時祭儀,於本年7月17日重新公告並修正前開放假日期。
二、茲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族法定放假日, 具法定原住民族身分者,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 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3日放假,並請於請假時檢附證明具備原住民身分之法定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三、檢附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