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於114年1月21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同年3月21日公布。
二、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相關專業加給表各1件,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三、另有關114年度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縣預算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俟縣府修正後函頒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