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年中小學實施 計畫-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案(第二梯次),請各校依說明事項先行填報俾利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20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4453號函 辦理。
二、配合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年度校園數位內 容 與教學軟體(以下簡稱產品)採購經費採競爭型開放本縣 各校申請,請有意申 請之學校於114年3月31日前提出申 請,並將申請表(附件一)及校內相關會議紀錄上傳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PLRxuYbzSuiTuQi96
三、各校應依教學需求自行評估選購名單所列產品(本府"不會" 請廠商要求學校購買或續購任何軟體),學校擬申請之產品 需經(臨時)校務會議決議通過(與會人員應有代表性)(附件二)。
四、申請採購之產品應配合教學或課程活動需要,請簡要規劃 融入教學或課程活動之實施方式及預期效益。
五、本案補助之「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經費不得用於支付產 品 相關硬體與教具費用。
六、產品採購契約文件建議納入配合教育部介接教育體系單一 簽 入 (OpenID ),提供相關數據至教育大數據資料庫等字 樣, 並提供相關使用數據。
七、學校在擇定產品前務必至教育部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 網站「資料下載-教育部「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歷次 選購名單產品資訊」確認產品資訊更新或下架情形(網址:https://www.sdc.org.tw/download/),並確認是否仍為教 育部選購名單之產品。
八、1份申請表限填申請1項產品,並檢附相關會議記錄(含)與會人員簽到表。
九、後續由本府函知審核結果,由各校自行採購完成後須於114 年11月29日前繳交相關成果報告,格式詳參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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