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係配合行政院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待遇,衛生福利部調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聘用社會工作人員之薪點折合率,保護性社會工作人員由現行138.6元調整為143.9元,其餘實際提供社會工作專業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由135元調整為140.3元,爰花蓮縣政府修正旨揭報酬薪點折合率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