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前於一百零六年七月 一日起授權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嗣經考試院所屬部會因應相關組織法之修 正施行,部分區域重新規劃辦公場地,故前開請證作業自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 起移回由保訓會自行辦理,並配合修正旨揭要點第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