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二歲專班招生簡章
壹、本辦法依據花蓮縣政府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辦理(102年5月20府教幼字第 1050050711 號函)辦理。
貳、登記入園資格:
一、招生對象:2歲專班專收2足歲幼兒
二、招生年齡
2足歲:民國102年9月2日至民國103年9月1日出生者
三、 招生名額
(一) 本校幼兒園2歲專班核定為一班,每班以16名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二) 本校幼兒園招生缺額原則上於抽籤結束當日晚間5時公告於幼兒園門口與學校網站最新消息(www.hzps.hlc.edu.tw)
四、 招生資格及方式
(一) 本園一律採「申請登記」方式辦理,免試入學,登記人數如遇超過招生名額,並以各階段、順位依序抽籤方式辦理。
(二) 招生登記日期:
日期:106年1月10日至106年1月13日
時間:每日上午8時30分班至11時30分及下午2時至4時
地點:本校教師休息室(東側一樓辦公室旁)
五、入園招生各階段說明
(一)106年1月17日辦理第一階段(優先入園)
1.優先入園資格及錄取順序
設籍本縣符合下列資格其一之幼兒,於公告招生日期內至本園辦理登記,得申請第一階段優先入園登記,逾時視同放棄。如第一階段登記超額,依優先入園資格順位錄取,如仍競額時,依抽籤方式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
2.優先入園資格及應檢具證件如附件:
(二)106年1月19日辦理第二階段(一般入園)
1.一般入園規定:
設籍本縣符合下列資格之幼兒,於公告招生日期內至本園辦理登記,得申請第二階段一般入園登記,逾時視同放棄。如第一階段優先入園辦理完結束,若入園名額還有餘,再辦理第二階段一般入園資格錄取,如登記超額時,依抽籤方式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
2.一般入園資格
招收設籍本縣2 足歲幼兒,不限學區至本校幼兒園辦理登記。
參、各階段抽籤日期、流程、報到時間一覽表
如附件
肆、其他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
一、第一階段優先入園之審核
(一)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以 105 年 8 月 1 日在職者為準;105 學年度 復職或新到任者,其子女可優先遞補缺額。
(二)本校辦理優先入園應查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所出具有效期限內相關資料,如偽造或出具不實之證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登記
(一)每位幼兒限登記一個階段及順位。
(二)已錄取之幼兒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視同放棄錄取。
(三)招生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再受理登記。
三、抽籤(均需全部抽完)
(一)本校於登記截止後,應辦理抽籤作業,需由家長親自到場如不克親到請填寫委託書委託他人(委託人請出示有相片證件),抽籤時家長若無法親自到場及未寫委託書委託他人,視同放棄抽籤資格。
(二)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惟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長自行決定。
(三)抽籤時間詳閱表二「各階段抽籤日期、流程、報到時間一覽表」。
四、報到
(一)各階段報到日期同抽籤登記日期,抽籤確定錄取者,請於當日4時以止,到幼兒園辦理報到。
(二)各階段錄取之幼兒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五、收費:
(一)依花蓮縣幼兒園收費標準規定辦理。
(二)繳費時間:106年2月2日至106年2月8日
(花蓮二信及超商,請妥善保存收據備查)
六、遞補
(一)逾時未辦理報到者,以棄權論,應由備取幼兒依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二)已報到之幼兒應於期限內繳交學費未依期限繳款者,以棄權論,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七、托育時間:
(一)上午8:00至下午16:00
(二)未辦理課後留園服務
八、備取
備取名冊至 106年 2月 28日止失其效力。
九、招生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8-528720幼兒園主任
十、本招生簡章辦法經園務會議討論,校長核可後公告。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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