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尤愉斐
備取:黃惠珠
1。案經本校111年1月25日下午2時10分召開第1次甄選委員會審議決議。
2。正取人員請於111年1月26日上午9時前攜花蓮二信帳戶影本到本校完成報到程序,逾時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